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聲明上哪壹章有效?

聲明上哪壹章有效?

法律分析: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 上一篇:東莞市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 下一篇:2020年江蘇高考356分,BC,可以選擇哪些學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