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稅務局所用票證庫房:省級稅務局不超過300平方米,地、市級國稅局不超過100平方米,縣級國稅局不超過80平方米。
2、納稅人資料、檔案室:省級稅務局不超過90平方米,地、市級國稅局不超過100平方米,縣級國稅局不超過100平方米。
3、服裝庫房:省級稅務局不超過150平方米,地、市級國稅局不超過50平方米,縣級國稅局不超過30平方米。
4、征收服務大廳按納稅戶數確定:納稅戶在5000戶以上不超過1000平方米,納稅戶在3000戶至5000戶不超過500平方米,納稅戶在3000戶以下不超過300平方米。
5、辦公用房的人均使用面積:省級稅務局人均不超過19平方米,地、市級國稅局人均不超過15平方米,縣級國稅局人均不超過1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