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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企業普通納稅人可以對外開具專用發票嗎?

飲酒企業壹般納稅人不得對外開具專用票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納稅人的社交、娛樂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第五十三條納稅人進行應稅行為時,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向消費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管理辦法》將納稅人的社交、娛樂消費歸為個人消費,不能開具向消費者銷售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這樣規定,可以防止任何個人餐飲消費開具增值稅專用票,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抵扣進項稅,甚至單位還會拿個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票抵扣進項稅,完全是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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