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級主辦單位主要從事行政執法。作為組織者,負責具體實施工作,需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能夠準確執行任務,保證工作的合法合規。副主任主要負責管理和監督,需要制定整體工作計劃和策略,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他需要具備領導和管理經驗,能夠帶領團隊實現工作目標,及時發現工作中的問題。
2.二級主辦是正科級,屬於主辦職務序列的最低級別,壹般相當於行政執法公務員職位的鄉科級科長,而副局長是副科級,是比較高的級別,僅次於正科級,壹般由組織協調能力強、善於溝通上下級關系、有壹定工作經驗的人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