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收到國稅出具的沖紅發票證明後,可前往大廳前臺辦理退稅;
2、沖紅的發票如跨月,應開出紅字發票後,再開具藍字發票;
3、購買方可憑銷售方開具的紅字發票證明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項稅額,在下壹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不足部分可繼續抵減;
4、紅沖發票與普通發票不同,為三聯,需單獨裝訂保管。
發票的開具流程:
1、購買發票: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需向稅務機關申請購買發票;
2、開具發票:銷售方在交易時,根據交易內容開具發票給購買方;
3、發票審核:企業在開具發票後,需要對發票進行審核,確保信息的準確無誤;
4、發票入賬:審核無誤後,將發票信息錄入財務系統進行入賬處理;
5、發票保管:發票開具後,應妥善保管,以備日後查驗或核對。
綜上所述,企業在收到國稅出具的沖紅發票證明後,可以辦理退稅,跨月沖紅需開具相應的紅藍字發票,購買方可用以抵減下期增值稅,且紅沖發票作為特殊的三聯單據,需要單獨裝訂和保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壹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