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及輔助服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140號)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提供餐飲服務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