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 票開戶行可以是壹般戶。沒有任何規定必須是基本戶。
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開增值稅發? 票,資金壹定要從基本戶走,也可以從能夠辦理轉賬結算的壹般戶。但必須保持貨物、發? 票、貨款壹壹對應,盡量避免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嫌疑。
1、基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壹個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而壹般戶是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本賬戶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壹般存款賬戶,不可以辦理現金支取。雖然基本戶是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但壹般戶除不可以辦理現金支取外,同樣可辦理轉賬結算。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 二、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也就是說,無論是基本戶還是壹般戶,只要是從受票方基本戶或壹般戶支付的所購貨物、應稅勞務或服務,均不屬於虛開增值稅發?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