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信息:2019年9月莆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17名公告
聘用、遞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並報送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組織人事部門予以核準,同時發放聘用通知書(作為今後人員流動及辦理入職的主要依據之壹),並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聘用通知書市直部門由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發放;縣區(管委會)單位由縣區(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發放,並把聘用結果報送市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應報招聘審批部門同意後,從報考該崗位且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