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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每月匯總發票?

發票需要每月匯總上傳。

開票系統每月需要上傳發票匯總,登錄開票系統,點擊發票管理,然後點擊匯總上傳。如果沒有匯總上傳,稅控設備會被鎖定,需要去辦稅服務廳解鎖。

發票匯總上傳註意事項如下:

1.正常情況下請不要點擊操作。

2.報稅清卡必須在每月報稅期內完成(壹般為1-15,遇節假日順延),否則無法開具發票,報稅期過後會被鎖定;

3.確保電腦的日期是當前日期,否則計費系統無法與服務器同步,連接服務器測試成功;

4.按月申報的用戶必須先申報匯總,然後在稅務平臺上發送所有申報表並申報成功,再次進入開票後再清卡;

5.如果上個月開的發票沒有上傳成功,系統不會四處移動抄稅清卡,上個月的線下發票必須上傳成功。

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的1至15。如果最後壹天是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1。每月1至15連續3天以上有法定節假日的,按節假日天數順延。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發票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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