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開始,我國對增值稅普通發票進行調整,新版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發票代碼從10位調整為12位,從左至右按照下列順序編制:第1位為國地稅代碼,第2位至第5位為行政區域代碼,第6、7位為年份代碼,第8位為行業代碼,第9位至第12位為發票種類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