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結賬時,會存在這種情況,賬上已確認了收入並計提了銷項稅,但尚未開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申報時只能填報在附表壹中的未開票收入列(確保不少交稅);下月開票後,在下月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未開票收入則要填負數(因為這部分金額已計入了開具發票列)。
即這部分,會導致賬面和申報存在時間性差異(稅會差異),壹般在下月開票後就抵平了,是合理的。
但有壹點要註意,未開票收入列填的負數金額不能太大,具體標準需要結合行業和公司自身規模研判。
同時現在全國大部分已經推行全電發票了,發票都是實時到達雙方賬戶的,會導致這種情況會更少,所以金額太大可能業務就是異常的。
也有人說如果確實會存在業務合規,金額確實太大的情況,該怎麽辦呢?可以在申報前提前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說明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