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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已做認證但沒抵扣,對方稅務局要求出具退貨證明,應如何辦理?

參考國稅函(2003)962號文件

壹、如果購貨方發票沒有入帳,可以將發票聯和抵扣聯退還給銷貨方(是否認證無所謂),銷貨方憑退還發票聯和抵扣聯開具負數發票。以上操作的前提:1、退貨;2、發票開具有錯誤。如果單純是由於購貨方未按規定期限認證並抵扣,造成無法抵扣是不允許退回重開的。

二、如果購貨方已認證抵扣並且發票聯已入帳,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給銷貨方,這時購貨方要到主管國稅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讓證明單》,銷貨方憑《進貨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讓證明單》開具負數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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