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票據須均勻、平整地在A4紙或專用粘貼紙上遵循先左右,後上下的順序橫向平鋪式粘貼,切勿疊鋪式粘貼或魚鱗式粘貼。
2.請從橫向粘貼單頂部下方4cm處開始粘貼,以便日後裝訂。
3.票據粘貼單必須保持平整,每張票據均正面朝上貼在粘貼單上,請勿以票貼票遮擋信息,並且勿超邊界。
4. 票據粘貼應按壹事壹報及相關性原則排序。比如材料費報銷,可以按發票、對應的支付記錄、明細清單的順序排放。
5.若項目負責人或經辦人需要對發票或附件簽字確認,可簽寫在A4紙粘貼單右下角空白處,切勿在發票正反面簽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