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車票暫保留)。臉部尺寸:241mm×177.8mm;印刷方式:平推;聯:壹式六份,即發票聯、抵扣聯、報稅聯、登記聯、記賬聯、存根聯。
發票註意事項
單用途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取得的墊付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人可以向購卡人和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商品或者服務的銷售者應當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