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發票只能在開具當月作廢,壹個月後不能作廢。可以開紅字換發票。
如果當月開具的發票已經對方確認,可以馬上通知對方讓稅務局註銷這張票。如果下個月對方有認證,重新開也是可以的。需要去辦稅服務局做相關證明,要聯系客戶配合。
擴展數據:
發票失效的常見情況有三種:
1.開具發票後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收回發票原件並註明“作廢”或向對方索取有效憑證。
2.因錯誤或失誤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可在發票上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原發票。同時,專用發票開具後買方未認領的,按填寫錯誤處理。
3.有銷售折扣的,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後,開具新的銷售發票;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專用發票填寫錯誤,需要單獨開具。如專用發票填寫有誤,應註明“錯誤無效”字樣。
百度百科-無效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