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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進黑名單不能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養老金只要正常繳社保,達到申領標準就可以申領,稅務機關將自然人列入黑名單應該不影響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征信機構通報,並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 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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