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只需要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可掃描芯片數據)、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三證合壹)、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等當地所需材料在國稅局申請實名登記制認證即可。
法律客觀性: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納稅人因解散、破產、被撤銷或者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按規定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機關辦理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撤銷登記的納稅人,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