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多少分是根據對手來定的。但是壹般在90分左右就可以的。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中華人民***和國為了篩選應聘國家公務員的應征者,所進行的壹年壹度考試,簡稱“國考”。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以前公***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
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壹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
而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壹般都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和廣東等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黑龍江省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註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來看,傾向於向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