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除累計扣除項目後各月累計收入為負,可以選擇將獎金並入綜合收入;
2.各月累計收入扣除累計扣除項目後為正,提前繳稅。可以選擇對獎金單獨征稅;
3.如果每個月的累計收入正好等於累計扣除項目的金額,可以兩者都選。
二、分析細節
退稅是指由於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繳納的稅款按規定程序退還給原納稅人。主要包括因工作失誤多繳稅款、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化退稅、其他原因辦理退稅手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經稅務機關批準後,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三、什麽情況需要退稅?
1,綜合年收入6萬元以下,但個人所得稅通常是預繳的;
2.符合享受條件,但預繳稅款時未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
3、年終就業、辭職或部分月份無收入,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同;
4.未就業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所得,通過年度匯算清繳減半征收各項稅前扣除;
5.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率高於綜合所得年度適用稅率;
6.預繳稅款時,享受合並或不合並的綜合所得稅優惠;
7.有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支出,但未預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