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時間: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註:並非所有應計工會經費均計入「管理費用」)
實務中壹般按照當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貸方發生額的2%計提。
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先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組織足額繳納工會經費,並取得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或者向受委托征收工會經費的稅務機關繳納,取得工會經費征收憑證。上級工會組按規定比例(壹般為60%或70%)轉到繳費企業基層工會。
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每月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全額計算工會籌備經費,並取得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或者向受委托征收工會經費的稅務機關繳納,取得工會經費征收憑證。
在規定時間內建立工會組織的上級工會按規定比例(壹般為60%或70%)劃轉到繳費企業基層工會。未在規定時間內建立工會組織的,建立工會的籌備經費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