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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拍賣,稅務機關如何追繳欠稅

1、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2、未繳納的滯納金,必須同時強制執行。

3、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賣、變賣等費用後,剩余部分應當在3日內退還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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