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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處理國土局退回的土地款?

土地出讓金返還政府補助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壹種是沖減土地出讓金成本;二是作為營業外收入。

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納稅情況來看,視同營業外收入比抵扣土地開發成本更有利。

雖然作為營業外收入應多交所得稅,但土地出讓金成本不變,使土地增值稅抵扣不變,土地應納稅額減少。根據稅法規定,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抵扣金額時,可以加上10%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和20%的抵扣,相對於25%的所得稅是經濟的。

條目: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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