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房屋出售時契稅發票是否應該更名?

房屋出售時契稅發票是否應該更名?

需要改名。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現行《契稅暫行條例》6月1997 10 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的臺商投資企業,應依法繳納契稅,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贈與和交換的下列方式。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的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出資,以中獎形式用於清償債務, 且土地房屋權屬由土地房屋權屬人以預購或提前集資建房的形式承擔,土地房屋權屬契稅稅率為3%-5%。
  • 上一篇:發票違法行為的類型和處罰
  • 下一篇:福建ukey開票系統服務器地址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