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出口退稅率再提1% 2009年03月28日 09:38 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胡紅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日披露,從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紡織品、服裝、輕工、電子信息、鋼鐵、有色金屬、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其中,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
據悉,具體調整為:將CRT彩電、部分電視機零件、光纜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將金屬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將車輛後視鏡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將鎖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將商品次氯酸鈣及其他鈣的次氯酸鹽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據統計,此次調整***涉及3802個稅號。
財政部昨日表示,該調整自2009年4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上次調整是在今年2月1日,紡織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5%,這已是從去年8月1日起,國家第三次提高紡織工業產品出口退稅率。
“壹個點是壹個點,這是個好事。”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新聞發言人孫淮濱昨日表示,這說明了國家對紡織品出口企業的扶持,但是後續是否會再調整到17%,他表示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