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公司人員繳納社保的風險:
所有以用人單位名義繳納社保的員工都被視為公司員工,意味著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法律事實。這些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甚至要求經濟賠償,尤其是在保險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時。這種風險壹般發生在非員工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員工通過提供社保繳納記錄或社保繳納憑證等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