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去銀行繳款,不需要帶其他東西。根據《浙江省省級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繳款人持執收單位開具的《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第壹至三聯到指定的代理銀行營業網點,將應繳款項直接繳入省級財政結算分戶。2、繳款人使用《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以轉賬方式繳款的,應在《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第二聯上加蓋繳款單位預留銀行印鑒交代理銀行營業網點或繳款人開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繳款人采用現金、支票方式繳款的,直接到代理銀行營業網點辦理繳款手續,《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第二聯不作為銀行間憑證使用。
法律客觀:《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規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