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可以不進行獨立核算,所得稅可以在總公司合並結算。子公司必須獨立核算,獨立申報納稅。企業所得稅規定子公司應單獨計算應納稅額,在註冊地繳納稅款,適用按月(或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規定。分公司成立後,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執行跨地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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