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2.取消國、地稅登記證需要國、地稅登記證、國、地稅所有稅種的相關材料和公章進行備案。3.清算組應當自作出撤銷決定之日起15日內成立,並提供公司備案申請表(清算組負責人簽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全體股東簽字)復印件。4.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確保債權人的合法債務得到履行。5.發布註銷公告,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6.清償分公司債務,到稅務部門辦理完稅證明。7.填寫註銷登記申請書,提交登記文件、證件,按約定日期領取核準通知書,註銷基本存款賬戶,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原件(部分銀行需要工商、代碼、國稅、地稅全套證件)、開戶許可證、印鑒卡、印鑒卡等銀行相關材料及註銷申請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公司解散,依法應當進行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四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註銷登記,終止。
上一篇:鄂州瑞華光電工時下一篇:贛州沙河交管擁有多少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