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雙方協商,將***有房屋歸屬壹方所有,或經法院判決歸為壹方所有時,如房屋產權證原先為夫妻雙方的名字、或壹方的名字,須將雙方的名字變成壹方的名字,或從壹方的名字變更為另壹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過戶。夫妻之間離婚的時候,當夫妻將***有的房產過戶到壹方名下,是不用交納營業稅、契稅和個人所得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