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停車位也具有商業性質,稅費按照商業稅費繳納,具體如下:
1,契稅:評估價* 3%;
2.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3元/平方米;
3.印花稅:評估價格* 0.05%;
4.報名費:550元/例,每加壹證收費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屋附屬設施契稅政策的批復第壹條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附屬設施(包括車位、車庫、自行車庫、閣樓、儲藏室等,下同)所有權或者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依照契稅法律法規的規定征收契稅。
對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讓的,不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