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年終結賬操作方法:
《會計基本工作準則》中規定的結賬程序和方法如下:
(1)結賬前,所有經濟業務必須入賬。
(二)各賬戶的期末余額,應當在結賬時產生。要生成當月發生額,應在摘要欄中註明“當月合計”,並在下面橫幅上單獨劃紅線。
需要編制當年累計數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註明“當年累計”字樣,並在下欄內劃紅線;12.年末的“年度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應當在旗幟下劃雙紅線,年末結賬時,所有總賬賬戶都應當承擔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
參考資料源:百度百科-年底封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