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3-11-11
全省第壹份有關海上搜尋救助的預案,昨天下午在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廈門分中心成員單位會議上獲得通過,今後群眾在海上遇險不僅可以撥打110報警,而且還可以通過12395水上搜救專線求助。
《預案》明確規定廈門分中心各成員單位和現場附近船舶是搜救責任範圍內搜救工作的主要力量。壹旦接警,這些單位都要接受廈門分中心的組織、協調、指揮,參加搜救行動。這些單位除了東海救助局在廈門常設的專業救助力量以及責任區內沿海駐軍、武警部隊等重要救助力量外,還包括了海事、公安、消防、港務、海洋與漁業等國家公務部門。交通、衛生、環保等部門也必須為海上搜救提供支持保障。預案明確在實施救援行動中,海上搜救應本著人命安全為主,盡最大可能控制、減小、消除險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避免對海上環境產生新的危害和對通航環境或其他船舶的安全產生影響。值班通信應全天暢通,隨時做好救助準備。
擔任省海上搜救中心廈門分中心主任的副市長徐模提出,要加強廈門分中心的建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海上搜救工作的決策和指揮能力。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加深廣大群眾對海上搜救、預警機制和監管體制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