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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0號稅務公告選擇免征,進項留抵稅額如何處理

根據2021年第40號稅務公告,如果符合條件,可以選擇免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免征”)。在選擇免征的情況下,企業不能按照原有方式進行進項留抵稅額抵扣,而是只能在納稅申報時予以自動抵扣。具體來說,就是在申報增值稅稅額時,可以直接抵扣本期發生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和往期留抵稅額,直至全部抵扣完畢。如果有剩余部分,可以退稅。總之,在選擇免征的情況下,企業要合理利用留抵稅額,以獲得更多的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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