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出差住宿夥食標準,根據規定,調整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部級幹部住宿費標準、7個城市司局級幹部住宿費標準和33個城市處級及以下幹部住宿費標準,例如,北京市部級、司局級、處級及以下幹部的相應標準分別調整為,1100元、650元、500元。此外,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等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