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營業執照正、副本。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註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