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福州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大局,圍繞趕超發展福州的總體思路,加強稅收征管,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功能,實現福州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負責全市中央稅和中央與地方所享稅收的征收、管理和檢查,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等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國稅系統的稅收執法,受理稅務行政復議;負責全市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稅收核算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資金、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組織、編制和人事管理,管理各縣(區)國稅局、直屬分局、開發區分局領導班子;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的規劃和實施,以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學習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組織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承辦江西省國稅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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