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加稅(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數,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同時繳納。以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數,鄉鎮的稅率在全國範圍內並不統壹,從4%、5%、7%不等。具體以地稅評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