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甘肅省契稅新規

甘肅省契稅新規

法律分析:甘肅省契稅適用稅率為3%。根據有關規定,契稅按下列規定減征或免征。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的,重新征收土地、房屋。交易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照章征收;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或土地使用權置換,未補交溢價的,對溢價部分征收契稅。同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以選擇其中壹項享受。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滅失,重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免征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 上一篇:福州兒童醫保繳費網上怎麽繳費
  • 下一篇:高新區稅務是不是都不能線上預繳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