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閱稅務等法規了解到,這種回收餐飲舊發票的行為已涉嫌偷稅漏稅,換而言之,即已涉嫌違法。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私自印制、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制作發票監制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的,由稅務機關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