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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申報納稅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2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征科函〔2021〕201號),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1〕11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2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告知納稅人。

壹、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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