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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票需要提供稅號嗎?

當妳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外出就餐或住宿時,不需要提供妳的個人稅號;但作為企業員工報銷的,應向商家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關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第壹條,自2017、1年7月起,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賣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賣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壹欄填寫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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