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由自然人投資,其財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十七條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依法享有企業財產的所有權,其相關權利可以依法轉讓或者繼承。
第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財產作為個人出資,並依法以其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