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與企業所得稅相對應的壹個大稅種,其中主體分為兩部分,壹是綜合所得,二是租賃經營財產所得。上述綜合所得包括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是壹個普通的個人,不經過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形式,在另壹個集團的企業裏通過集團合作就能拿到錢。也就是說,實行個人所得稅表1,七級超額累計稅率從3%到45%不等。
另壹種是營業收入,包括營業收入、財產租賃收入和財產轉讓收入。這是某種形式的依賴,比如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比如特殊合夥企業,因為合夥企業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所以不是完全的企業實力,而且這種特殊合夥企業本身也不是獨立的法人。所以在交稅的時候,先把錢分出來,再交個人所得稅是壹個辦法。
這筆錢怎麽分?即按照合夥企業中每個人持有的股份或股權份額,實現了上市公司股票減持中屬於個人的部分,按照個人所得稅表2中20%、30%、4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合夥不像企業有完全的法人。交稅這麽復雜,基本都是個人所得稅。企業在這方面繳納的稅不多,因為特殊合夥不是完整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