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稅務登記的條件: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登記,並準備相關證件和資料:營業執照、相關合同、章程、協議、銀行賬戶、賬號證明、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名單或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以及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2、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先從辦稅窗口或辦稅服務廳指定的其他窗口領取《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按要求填寫簽名或蓋章,連同其他證件、資料交付到“稅務登記窗口進行申報。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發放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