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在申報個稅時會核對每個納稅人的工資,也會通過企業自查核對統計數據;
個人將其書畫作品在圖書、報紙、期刊上發表取得的所得為“稿酬所得”,每次發表、出版取得的所得為壹次,每次繳納個人所得稅。未在圖書、報刊上發表的繪畫、書法、文學作品的所得,為“勞務報酬所得”,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公開拍賣書畫作品取得的收入,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