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個人,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是企業,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
下列情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商業企業壹般納稅人不得開具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含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