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當事人欠繳個人所得稅的,會影響征信。我國開始實施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承諾制,對個人所得稅嚴重失信的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對於違反《稅收征管法》《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存在失信行為的當事人,稅務部門將其列入重點關註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 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