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到國稅局領取發票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發票領購簿、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發票專用章。個體工商戶常用發票包括定額發票、手寫發票和機印發票。個體工商戶的發票是手寫的,還需要帶舊票本“以舊換新”,工作人員會檢查是否違規開發票。購買發票前,需要填寫上壹張發票的使用單。有些地區已經實現了聯網,只需要登錄國稅局的網站填寫即可。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三條壹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的當月,發生銷售額退回、發票開具錯誤的,按無效處理。如果簽發時發現錯誤,可以立即作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發放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