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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繳納地

居民個人在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向其工作、就業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其中,有兩個及以上用人單位的,應當選擇向其中壹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沒有工作或者就業單位的,應當向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取得營業收入的納稅人,應向營業管理處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從兩個以上地點取得營業收入的,選擇向其中壹個營業管理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兩個以上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可以選擇向其中壹個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應當向其雇主在中國境內的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在中國境內沒有辦公場所或者雇主的,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住所地與在中國境內的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選擇壹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在中國沒有戶籍的,應當向中國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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