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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具體的流程如下:第壹、申報無征稅、補稅。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務服務領取紙質個人所得稅繳納申報表。2、納稅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寫申報表壹式兩份。3、納稅人直接將申報表、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4、納稅人執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繳款書繳納稅款。5、納稅人留存壹份申報表備查。第二、申報退稅、抵稅。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紙質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納稅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寫申報表壹式兩份。3提交相關資料給主管稅務單位。4、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作退稅或抵稅處理,納稅人執稅務機關退回申報表備查或下期抵稅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